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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流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生导师,哈佛大学东亚语言与文明系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北方民族史、辽金契丹女真史的研究与教学工作。
摘 要:《亡辽录》与《辽史·地理志》对刺史州记载差异的原因有二:一是两书史源不同;二是两书采摭刺史州的时段不同。《亡辽录》由原辽朝进士史愿所作,记载的是乾统(1101—1110)中至天庆五年(1115)间刺史州的设置状况。《辽史·地理志》著录的是重熙(1032—1054)中刺史州的情况,其源于重熙十三年(1044)所修《实录》。但两书均无法展现有辽一代刺史州变化的全貌。
关键词:《亡辽录》;《辽史·地理志》;刺史州;异同
辽宋金三史之中,元人修撰《辽史》隔代最远,官方故牍多已湮灭,又因仓促成书,故前人早已讥其“芜漏复误,触目皆是”。该书《地理志》亦是“地形舛错者十之一二,引古舛错者十之五六”,无法准确反映有辽一代的地方行政建制,然其时至今日仍被学界视作研究辽代地理的基本史料。
为纠元人修史之缪,今人渐为重视时人记载,多据宋人行程录弥补、匡正《地理志》之阙误,但却较少留意辽人著述中有关辽代地理的记述。《亡辽录》一书便鲜受关注,其为辽国进士史愿所撰。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作者原系燕山人,该书全称“《金人亡辽录》,二卷……或称《辽国遗事》”,今已亡佚。幸赖宋人徐梦莘征引,得以部分保存于《三朝北盟会编》卷12、18及卷21之中。又同书卷21引《亡辽遗录》,未署撰人姓名,疑亦为史愿所著。笔者在辑佚校点《亡辽录》过程中发现,该书保留大量辽末宋辽金三边关系、辽代官制的珍贵记述,特别是系统地记载了辽代的地方行政建制。但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相关地方行政建制的记述与《辽史·地理志》(以下简称《辽志》)差异之大有若云泥。今以两书所载刺史州为线索,以期探赜两书记载异同之究竟。现将二书所记刺史州胪列如下:
《亡辽录》载有“刺史州七十”:涿、易、檀、顺、景、蓟、营、滦、可汗、归化、武、德、慎、宁、东胜、宁边、迁、润、隰、严、降圣、北安、松山、恩、通、韩、乌、靖、寅、祥、雍、新、卫、招、燕、海、渌、辽西、海北、安德、黔、泽、榆、银、铁、保、濒、宾、岩、嘉、清、集、连、衍、康、肃、赋、吉、文、兰、桓、拱、安远、渝、河,实载六十五刺史州。
《辽志》则载有刺史州七十三,其中上京道五州:乌、降圣、维、防、招;东京道三十九州:穆、贺、宣、卢、铁、崇、耀、嫔、嘉、辽西、康、宗、海北、岩、集、祺、遂、韩、银、安远、威、清、雍、湖、渤、郢、铜、涑、率宾、定理、铁利、吉、麓、荆、媵、顺化、连、肃、安;中京道十三州:恩、惠、榆、泽、北安、潭、松山、安德、黔、严、隰、迁、润;南京道八州:顺、檀、涿、易、蓟、景、滦、营;西京道八州:弘、德、宁边、归化、可汗、儒、武、东胜。
两相比较,相同者四十三。见于《亡辽录》而未载于《辽志》者:祥、通、海、渌、宾、保、衍、宁、河、慎、兰、新、靖、寅、卫、燕、濒、赋、文、桓、拱、渝,凡二十二州;列入《辽志》而未见于《亡辽录》者:宗、麓、荆、崇、遂、卢、贺、率宾、铁利、定理、维、防、穆、宣、耀、嫔、祺、威、湖、渤、郢、铜、涑、媵、顺化、安、惠、潭、弘、儒,凡三十州。
一、《亡辽录》记载刺史州之时间
据上所列,《亡辽录》与《辽志》两书所载刺史州大相径庭,不仅总数不一,而且记载互异,不啻天渊。如果说《辽志》所记尚有源可寻,那么《亡辽录》有关辽代地方行政建制的记载是否值得采信呢?
至少有两点理由使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亡辽录》的记述:第一,从该书作者仕宦经历看,燕山人史愿在辽进士及第,宣和四年(1122)“纳土归明”入宋。身为辽国进士,史愿绝非一般俗儒,不应所言无据、信口雌黄;入宋前,他曾长期生活在辽,作为辽金鼎革之际的亲历者,书中所记必定相当可靠。不然与其同时代而稍后的徐梦莘断不会将史愿所述采纳进《三朝北盟会编》一书。
第二,从该书所记内容看,数个见于《亡辽录》而《辽志》失载的州军都已得到证实。刘浦江在《辽朝的头下制度与头下军州》一文中考证出未列入《辽志》而载于《亡辽录》的卫、丰、义、驩四州均见于时人所撰文献、碑铭之中,从而肯定了该书记载的真实性。笔者再度爬梳,新获几条材料则可进一步证明史愿所言非虚。如和、金二州,《亡辽录》列入投下州(又作头下州),而《辽志》未载。据1970年9月出土于辽宁朝阳的《刘日泳墓志》记载,重熙十五年(1046)七月十一日墓主“薨于兴中府南和州私宅”,知辽代确有和州。又,乾亨三年(981)《陈公之铭》、统和二十三年(1005)《王悦墓志》及重熙八年(1039)《张思忠墓志》三盒墓志中均见金州之名,足见辽代确有金州。和、金二州的存在再次证实《亡辽录》记载投下州的真实性。下述慎、兰二州,则确证了该书所记刺史州亦有迹可循。此二州载入《亡辽录》刺史州而未见于《辽志》。但《旧五代史·契丹传》《辽史?太祖纪》均记载后唐庄宗驾崩,姚坤“奉书告哀”与阿保机相会于慎州,则辽有慎州非虚也。又兰州,宋人曾公亮《武经总要前集·戎狄旧地》谓“利州……西南至兰州六十里”,足证辽有兰州。
因此,无论从史愿的履历,还是从书中所记来看,《亡辽录》所载辽代刺史州的真实性皆无可辩驳。保大二年(宋宣和四年,1122)十二月金军攻陷辽南京,燕山人史愿可能正是籍此弃辽降宋的。据李心传记载,史愿所撰《金人亡辽录》至少在绍兴元年(1131)四月以前便已枣梨于世,由此看来该书大约成于辽朝甫亡之际。结合书中主要记述宋辽金三方和战史事来看,史愿在《亡辽录》中所反映的当是辽末地方行政建制的设置状况,且记载下限不应晚于保大二年,因为此后他已离辽奔宋。
未见于《亡辽录》而列入《辽志》的儒州,使我们能够继续框定《亡辽录》记载地方行政建制的具体时间。儒州,《辽志》未言何时为刺史州,《辽史》卷82《耶律德威传》言其于保宁初“历上京皇城使,儒州防御使”,《圣宗纪》载统和二年(984)十一月“以枢密直学士、给事中郑嘏为儒州刺史”,同书杨遵勖本传谓其于重熙十九年(1050)“登进士第,调儒州军事判官”,高福顺已明证刺史州“军事判官”多为释褐进士初授官职之一,故儒州此时仍为刺史州。揆上所言,儒州曾由防御州降为刺史州,且至少在统和二年至重熙十九年间为刺史州。《亡辽录》未将其列入刺史州,说明该书所载刺史州的时间不应早于重熙十九年,又上文已证其记载时间亦不得晚于保大二年,故当介于二者之间。
《辽史》明确记载泰州曾为刺史州,但却未见于《亡辽录》“刺史州七十”,而是被列入该书“观察团练防御使”八州之中,这十分值得玩味。对此的考查,使我们能够进一步确定《亡辽录》的记载断限。《辽史·耶律适禄传》记述了乾统中适禄擒上京枭贼赵钟哥有功“加泰州观察使”一事。同书《马人望传》亦将赵钟哥犯阙一事系于乾统元年(1101)“天祚嗣位”之后。又《天祚纪》言天庆五年(1115)耶律大石进士及第,“历泰、祥二州刺史”。据上述记载可知,泰州自乾统中以降至天庆五年间经历了观察州降为刺史州的变化。也即说,泰州可能在乾统中至天庆五年间为观察州。《亡辽录》未将之列入刺史州,而是隶于观察团练防御使州之中,由此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亡辽录》极有可能记载的是乾统中至天庆五年间的地方行政建制。列于《辽志》节度州而未见于《亡辽录》的开州,恰好印证了这一判断。《金史·太祖纪》记载收国元年(辽天庆五年,1115)开州为金人夹谷撒喝所取,已非辽人辖域。开州正是在《亡辽录》记载断限(乾统中至天庆五年间)内为金人所掠,史愿在书中自然不会著录此州。又贺州,《辽志》列于刺史州,史愿亦未著录。该州隶属开州,位于开州城西南,当是和开州一同于天庆五年陷入金人之手的,故《亡辽录》未载,此亦与上述结论暗合。此外,《辽志》所载静州又为此添一旁证,其于天庆六年(1116)升为观察州,已在《亡辽录》记载断限以下,理所当然未现于“观察团练防御州八”之中。
通过对儒、泰二州的考查,我们将《亡辽录》记载地方行政建制的时间范围逐步缩小,由重熙十九年至保大二年,最终限定在辽末乾统中至天庆五年间。
二、《辽志》记载刺史州之时间
其实,从史源来看,《辽志》所载的刺史州亦是凿凿有据。1930年代冯家昇就已指出,今本《辽史》多取材于辽耶律俨《皇朝实录》、金陈大任《辽史》,以及元人赝作的《契丹国志》。同时,还博采坟籍与志状碑石。本世纪初,王颋在此基础上厘清了《辽志》的源流,指出《辽志》采摭于耶律俨、陈大任二书的相关部分。耶律俨《皇朝实录》为辽朝国史,自是有章可据;陈大任《辽史》兼采“辽时碑铭墓志及诸家文集”,同样有据可稽。自此,我们可以基本肯定《辽志》所列刺史州的真实性。
既然《辽志》的记载不容置疑,那么两书的著录何以霄壤之别?经研究发现,两书记载的是辽代不同时期的刺史州。《辽志》所列刺史州,亦载于同书《百官志》,两相比勘:《百官志》东京道乌州,未记入《辽志》东京道,而是归为上京道刺史州;《辽志》东京道刺史州安州,《百官志》刺史州未见,而是隶于团练州。乌州,《辽史·地理志》上京道记载其“本乌丸之地……辽北大王拨剌占为牧,建城,后官收,隶兴圣宫”,拨剌为阿保机之弟剌葛,故乌州在辽初为剌葛所领之投下州。该州后被朝廷籍没,隶于圣宗兴圣宫,盖乌州当是在圣宗朝被官家没收,由投下州变为刺史州的。这与辽朝中后期圣宗以降朝廷对投下军州控制权日渐增大的历史趋势相符。并且某一州因所属人改变导致行政隶属关系变化的这一情况在辽较为常见。《辽史》卷38《地理志二》便记载懿州先属越国公主,“隶上京”道,后改属宣懿皇后,随即改隶东京道。又,成州原“隶上京”道,后改隶中京道。乌州亦当属此列,它不仅改隶圣宗麾下,而且行政隶属关系也由东京道改为上京道,故《辽志》仅将其载入上京道刺史州。因而,不难推测《辽志》记录的应是圣宗朝以降刺史州的设置情况。
《辽志》已明言多数刺史州的创建时间,笔者又对其失载置州时间者作了逐一考证,如归化、宁边、北安、雍、威、清、安远、黔、嘉、肃、贺、穆、卢、维、防、耀、嫔等州。参较以上可知,《辽志》所载刺史州,凡可考者,设置最晚的是肃州,其建于兴宗重熙十年(1041)。这不但与上述结论契合,而且还将《辽志》记载刺史州的时间下推至重熙十年以后。若想更进一步明晰《辽志》记载刺史州的时间断限,则需从上文提及的安州说起。《辽志》将之列入刺史州,而《百官志》却载入团练州。《辽史》耶律何鲁扫古本传记载其于道宗清宁初加安州团练使,这不仅说明《百官志》所记确有所本,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指出了《辽志》记载刺史州的时间不应晚于清宁初,因为此后安州已为团练州。故《辽志》反映的至少应是重熙十年至清宁初刺史州的设置状况。此外,《辽史·萧文传》中所见安州记载也印证了这一结论。该传言萧文之父为安州防御使,其历仕于道宗大康至寿隆(昌)年间。由此可见,安州在道宗清宁初至寿昌年间已由团练州转变为防御州。无论安州作为团练州还是防御州均在清宁初之后,故《辽志》既未将其载入团练州,也未列入防御州,而是隶于了刺史州。
虽然《辽志》采摭于耶律俨与陈大任两书已为共识,但学界对《辽志》刺史州的史源尚无探讨。其实,上述《辽志》记载刺史州的时间范围,为我们追本溯源提供了依据。冯家昇在《<辽史>源流考》一文中考证,辽朝曾先后四次编修《实录》。首次是圣宗统和九年(991)正月“乙酉,枢密使、监修国史室昉等进《实录》”二十卷。第二次是兴宗重熙十三年(1044)六月“诏前南院大王耶律谷欲、翰林都林牙耶律庶成等编集国朝上世以来事迹”及诸帝《实录》,始自遥辇可汗讫至重熙,集为二十卷。第三次是道宗大安元年(1085)十一月辛亥“史臣进太祖以下七帝《实录》”。最后一次是天祚帝乾统三年(1103)十一月耶律俨据前述三次修撰成果厘定的《皇朝实录》七十卷。从《辽志》记录的是重熙十年至清宁初刺史州的设立情况来看,它所依据的史源极有可能是重熙十三年辽代第二次纂修的《实录》。据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认定《辽志》记载的是兴宗重熙中刺史州的设置状况。
三、揭橥两书记载刺史州异同之因
《亡辽录》所载的是乾统中至天庆五年间的刺史州,而《辽志》反映的是重熙中刺史州的设置状况。既然明确两书记载刺史州的时间断限不同,那么解释两书的异同就较为便利了。
第一,《亡辽录》与《辽志》所列刺史州相同者凡四十三,此四十三刺史州当在重熙中即已设立,且刺史州的属性一直延续到乾统中至天庆五年间,故两书均有记载。
第二,《辽志》未载,而见于《亡辽录》的刺史州凡二十二,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
其一,重熙中至天庆五年间,州的属性发生变化者,如祥、通、海、渌、宾、保六州。《辽志》虽未将之归于刺史州,却将之载入节度州。换言之,辽代确有以上六州,它们在重熙中确系节度州,但在重熙中至天庆五年间已由节度州降为刺史州。据《辽史》载天庆五年耶律大石进士及第,历祥州刺史,可知祥州在天庆五年已为刺史州,故而祥州的确是在重熙中至天庆五年间由节度州降为刺史州的。其它通、海、渌、宾、保五州,史书语焉未详,其升降历程已无从稽考,但从《亡辽录》将之纳入刺史州来看,也理应如此。与上述六州相类者尚有宁、衍、河三州,前两州《辽志》分别归入观察州、防御州,后一州列为军器坊。此三州同样应是在此期间经历了由观察州、防御州、军器坊转变为刺史州的过程,因此《亡辽录》将之列入刺史州。
其二,确系《辽志》疏忽失载者,如慎、兰二州。前文已据《旧五代史·契丹传》《辽史?太祖纪》证实了慎州的真实性,且《太祖纪》明确记载天显元年(926)六月丙午姚坤与阿保机相会于慎州。前述宋人曾公亮《武经总要》的记载也已足证辽有兰州。该书编纂于宋仁宗康定元年(辽重熙九年,1040),成书于庆历四年(辽重熙十三年,1044),由此可知兰州在重熙九年至十三年间确存于辽,且存续时间恰在《辽志》记载刺史州的时间断限之内,理当列入其中。有鉴于《辽史》粗疏,《辽志》失载州军时有发生,疏漏一二刺史州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三,重熙中至天庆五年间,新设州者,如新州。《辽志》节度州中载有奉圣州,该州本为唐新州,五代后唐末为团练州,后为李存矩领辖,升为防御州,后晋高祖石敬瑭割献于辽,辽太宗于会同元年(938)十一月“改新州为奉圣州”,升为节度州。《辽志》将奉圣州列入节度州则是必然,有意思的是《亡辽录》亦将其列入节镇(度)州,说明奉圣州从设立伊始至天庆五年间一直为节度州。那么,《亡辽录》刺史州所列之新州,绝非是由奉圣州改回原名而来,当系重熙中至天庆五年间新设置的刺史州之一。
其他见于《亡辽录》而未载于《辽志》的靖、寅、卫、燕、濒、赋、文、桓、拱、渝十州,当属《辽志》失载或两书断限间新设刺史州两种情况之一。但现有资料尚无法印证,有待新出土文献精进这一问题的研究。
第三,《亡辽录》未载,而见于《辽志》的刺史州凡三十,也大致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其一,重熙中至天庆五年间州的属性已变,致使《亡辽录》未载者,如宗、麓、荆三州。《亡辽录》未将之记入刺史州之中,却纳入投下州之列,检《辽志》所载投下州恰无此三州。正说明在《亡辽录》记载辽代地方行政建制的时间断限内宗、麓、荆三州已为投下州,也就是说从重熙中至天庆五年间以上三州的属性已发生改变,由刺史州一举转为投下州,故史愿将之列为投下州,而未载于刺史州。崇州与此相类,清人阿桂已于《满洲源流考》中指出《辽志》刺史州之崇州实即荣州,近人金毓黻进一步说出两点理由:一是,崇、荣二字形似致误。其实,《辽志》因形似而误书者司空见惯,东京道刺史州媵州,同书《百官志》东京道作勝州,谭其骧已据《松漠记闻》《御寨行程》二书证明媵州乃勝州之误。二是,《辽志》言崇州本渤海所置,且将之与卢、铁、汤、兴四州依次并列,渤海中京显德府领有显、卢、铁、汤、荣、兴六州,辽初徙置,故《辽志》误书荣州为崇州。崇州当作荣州,已为不刊之论,广为学界认可。《亡辽录》将荣(崇)州列入投下州,而未载入刺史州,同样也是因为荣(崇)州在此期间州的属性发生变化,已由刺史州改为投下州。此外,笔者推测遂州与崇州情况相似。《亡辽录》刺史州中虽未载遂州,但投下州中却列有随州,遂、随二字音同形似,极易混淆。且同音异书者,《辽志》屡见不鲜,如前述《辽志》所载刺史州儒州,韩德威本传虽亦作“儒州”,但《韩德威墓志铭》却作“汝州”,显系汝、儒二字同音异书。又,肃州,《辽志》亦列入刺史州,宋人许亢宗《宣和已巳奉使行程录》记载“自咸州四十里至肃州”,而洪皓《松漠记闻》言“宿州……四十里至咸州”,可见肃、宿二州实为一州,亦是音同书异。据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遂、随二字亦是如此,遂州实即随州。遂(随)州未见于《亡辽录》刺史州,而载于投下州,也是在重熙中至天庆五年间州的属性发生了改变。
其二,乾统中至天庆五年间,州已不存者。因入金,而未列入《亡辽录》刺史州者,如贺州。前文已证,贺州隶于开州,天庆五年与开州一同为金人夹谷撒喝攻陷,故《亡辽录》未载。因州废,而未列入《亡辽录》刺史州者,如卢州。《辽史?地理志》记其为刺史州,仅统辖熊岳一县,然《王黄华墓碑》有言“辽天庆中,迁盖州之熊岳县”,故有学者据此认为卢州“辽末已废”,所言甚是。熊岳县,辽天庆中已隶盖州,则卢州被废当在此时间之前。辽天庆年号沿用十载,《王黄华墓碑》所载“天庆中”当即天庆五年,卢州天庆五年之前已废,无论如何史愿是不会将之记录在案的。
其三,确系误入《辽志》,而本就不应载入《亡辽录》刺史州者,如率宾、铁利、定理。上文已言,《辽志》形近误书、音同异书并不鲜见,想来元人修史将非刺史州者误入其中已不足为怪。《辽志》东京道率宾、定理、铁利三刺史州原为渤海府城旧名,太祖阿保机征服渤海后,以上三州及其民众相继被迁往辽东,改作他名。率宾,世宗时“迁渤海率宾府人户”改置为康州,而康州已被《辽志》与《亡辽录》一并列入刺史州;铁利,《辽志》记载太祖以渤海铁利郡置铁利州,圣宗统和八年(990)省,开泰七年(1018)改名广州,而《辽志》《亡辽录》二书已将广州隶于防御州。定理,《辽志》未言其改称何名,但《金史·地理志》恰记载辽尝置定理于“兴州兴中军常安县”。据上述记载,向南指出“元人修史时敷衍塞责盲目抄录”,将以上三刺史州误入《辽志》;同时,他还指出,入辽改为双州的渤海安定府、天显元年八月为辽攻下后再未见于《辽史》的渤海长岭府,亦系元人误入《辽志》者。此判断令人服膺。既然率宾、铁利、定理本不应出现在《辽志》刺史州之中,那么《亡辽录》未载本就无可指摘。
维、防、穆、宣、耀、嫔、祺、威、湖、渤、郢、铜、涑、媵(勝)、顺化、安、惠、潭、严、弘、儒二十州,未见于《亡辽录》之因虽未有定谳,但理应归于上述三种情况之一。
四、余论
如前所言,《辽志》与《亡辽录》分别记载的是辽中期重熙年间与辽末乾统中至天庆五年间刺史州的建制情况,但两书的记述既是有限的,也是静态的,根本不足以全面展现有辽一代刺史州的变化过程。如高州,两书均记为观察州,圣宗于开泰中设州,但据《圣宗纪》统和七年(989)授以夏贞显之子高州刺史的记载,可知高州曾于统和至开泰年间由刺史州升为观察州。义州,《辽志》“义丰县”“富义县”二条皆言重熙元年(1032)义州“降为义丰县”,后又尝改名富义县,但重熙八年(1039)《张思忠墓志》记述墓主曾任“黔、义等州刺史”,咸雍八年(1072)《创建静安寺碑铭》仍出现义州之名,且《亡辽录》将之列入投下州,说明义州不仅重熙初至辽末一直存在,而且在此期间由刺史州转变为了投下州。又益州,《亡辽录》未见,《辽志》记为观察州,隶黄龙府,当与黄龙府一同设立于开泰九年(1020)。然而从《高丽史·文宗世家》记载重熙二十三年(1054)十一月辽遣益州刺史耶律斡出使高丽来看,益州曾由观察州降为刺史州。此外,前文述及之泰州亦是如此,从重熙中到乾统年间再至天庆五年间,泰州经历了由节度州降为刺史州再升为观察州的过程,而《亡辽录》仅列其为观察州。
以上高、义、益、泰四州,均未见于《亡辽录》与《辽志》刺史州之列,但它们都曾在某一时间段为刺史州,且在此前后,或升或降,变化不一。囿于采摭材料的时段,两书无法细致地展示这一过程。
即便《辽志》与《亡辽录》同载为刺史州者,也非一成不变,最为典型者是归化州。乾亨三年(981)《王裕墓志》记载其弟王颖为归化州刺史。出土于辽宁朝阳的《兴中府安德州创建灵岩寺碑》言重熙初王公育任雄武军节度使,归化州军号雄武,那么归化州于重熙初曾为节度州。显而易见,《辽志》与《亡辽录》未能体现归化州在乾亨三年至重熙初由刺史州升为节度州,又于重熙中降为刺史州直至辽末的这一过程。
通过对勘两书可以看出,它们勾勒出的辽中期和辽末两个时段刺史州的设置情况确为可信,同时从其记载的差异中可以考察出刺史州的变化过程,随着出土文献的日益增加,或有更多类似内容供我们堪比确定,期待学界早日描绘出一幅完整的辽代刺史州的动态画卷。
【注】文
章原载于《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0年第3期。为方便手机阅读,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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