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的狠人》
————文章来源自知乎
我舔了女朋友八年,她对我碾压劈腿无所不用其极,我统统接受原谅。
以上是别人对我的看法。
我可是个小镇做题家,世界上最温柔也最狠心的那类人。
1.
我约安渝去了市里最难约的餐厅,3 个月前我亲力亲为熬夜加班帮客户解决了一个棘手的难题,拖他牵的线。
就为了我们的八周年纪念日。
要是以前,我肯定把这段经历眉飞色舞甚至添油加醋地描述出来,告诉安渝这家餐厅有多难约,就为了博美人一笑。
但现在,我只是专心看着菜单,任由安静在我和她之间的空气中蔓延。
因为我不想再看到那个笑了。
她花一样的面庞,心满意足地绽开,但总有那一丝丝藏不住的得意,得意自己能够轻易得到这一切。
这个笑,在她收到小山一样的零食之后,发的朋友圈的配图自拍里,也出现过。
「不要点多了。」她终于打破了寂静,放下菜单,伸出手捏了捏我的掌心,脸上是少见的忧容,和她富贵花的面容气质不太相配,「感觉有点贵。」
我心一颤,一时间竟被这难得的关心惊得顿时语塞。
「你等下吃我的就好了。」
脑子空白了几秒,刚刚被感动得上涌的气血瞬间回流,回归平静。
这是我们的一个「传统」。
当时我还是个穷学生,带她出去吃饭的时候总是囊中羞涩。
但怎么能让女朋友受委屈呢?更何况是安渝,她是屈尊降贵跟我在一起的。
所以她点菜的时候,出于宠溺也好碍于面子也罢,我从没拦着。
「怎么办又点多了。」她会皱皱眉头,两条清秀的眉毛拧成了两条蜿蜒的小毛毛虫,好生可爱。
我总是拿纸巾擦擦她撅起来的小嘴,忍不住被她萌得心酥酥麻麻的,噗嗤一声笑出声。
她总是这样,什么都想尝一点,就容易点很多。
但女孩子的胃口,总像小鸟一样,一下就吃饱了,于是只能望着剩下的一堆手足无措。
这可便宜我了。20 岁年轻力壮胃大如牛的年纪,本就捉襟见肘不敢点菜,怕她吃不饱又不敢敞开了吃,终于等到她说吃饱了,我的盛宴才真正到来。
那时候还暗暗骄傲,觉得两人合吃一份饭是我和安渝水乳交融、不分你我的象征。
这当然是我的一厢情愿,毕竟在我把自己盛着甜点的勺子递到她面前的那一刻,她只是客气笑笑,眉眼作出有点抱歉的神情,随口敷衍:「我是南方人,对这种有点介意。」
后来工作之后,经济宽裕了起来,到手的第一笔工资就被我拿去跟安渝一起吃了顿大餐。
我照例让她点了菜,看着她小巧白皙的指尖在菜单上跳跃的样子,我感受到心底油然而生的欣喜,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为她构筑未来的真切感。
那天,我也第一次没那么束手束脚,放下小心翼翼的察言观色,无所拘束地大快朵颐起来。
自然地,美食珍馐迅速入肚,我兴奋地叫来服务员加菜。
「不用了,我快饱了。」安渝伸手拦住我。
这时候服务员已经过来了,我也摊开了菜单,目光在诱人的美食图片上流连忘返。
「噢——」我有点羞赧,因为刚刚没考虑到女朋友想法,「其实我还有点饿。」
「吃我的呀。」她把面前的菠萝饭往我的方向一推,「还剩那么多。」
我眨了眨眼睛,一时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不好意思地请走服务员,开始往嘴里塞已经凉掉的米饭。
就这样,从把她面前没吃几口的意面端过来开始,我已经吃了她八年剩饭。
但我现在已经不想吃了。
我意兴阑珊,放下菜单,看着眼前的安渝捧着菜单,眉头微蹙,很认真地在决定要点什么菜。高级餐厅里的顶灯浪漫梦幻,撒下了星星点点的香槟色光亮,在她细长高挺的鼻梁上莹莹跳跃。
不知何时起,这个我看了千遍万遍的画面像是失去了颜色,变得寡淡无聊起来。
无法抑制再把眼神放在她身上的厌倦,我开始打量周围,百无聊赖地打发时间。
直到听到她合上菜单,我知道我的任务开始了。
我伸手触到口袋里纸盒的硬壳,撑起笑脸,把纸盒掏出来,沿着桌面,送到她面前。
她一下子双手捂嘴,眉毛扬到最高,小鹿眼瞪得像铜铃一般大,又惊又喜:「你怎么知道!」
当然知道了,互联网时代什么小心思藏得住,不过是小红书点赞收藏中挑个最贵的。
盒子打开,珠宝的光泽映射在她发亮的瞳仁里,一时分不清哪个更美不胜收。
但,有那么一秒,我怀疑自己的眼神出错,因为捕捉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失落。
不过,还没等我想清楚怎么回事,她就伸出纤纤玉手,探向这块价值房子首付的石头。
与此同时,她咧开双唇,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卧蚕爬上她的下眼睑,圆圆的眼睛眯成了两道弯月。
来了,这个典型的,安渝的,得意洋洋的笑容。
像是心里某处被针隐隐扎了一下,我轻握礼盒的右手微微颤抖,而她仍旧挂着那个笑容,眼里是被名贵珠宝迷醉的眩晕。
带着不想再多看一秒的心情,我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把笑脸堆起来,努力克制出温柔的腔调,轻声道:「我给你戴上。」
没等她应声,我就起身走到了她身后,把项链套过了她小小的脑袋:「这样够长吗?」
她已经迫不及待地低头细瞧,主动把茂密柔顺的黑发撩开,露出细腻紧致的脖颈。
果然珠宝配美人,相得益彰。
我看着被蓝宝石衬得贵气逼人的安渝,一时竟有些恍惚。
她应该忘记了吧,我第一次送她的礼物,也是项链。
只不过那时的项链,是我手工一颗一颗串的珠子,每串一颗,心里想着她的样子。
大直男笨手笨脚,经常弄错,不知道第几次弄错时,懊恼气急地拍了一下桌子,材料盒里的珠子哗啦啦掉了一地。
在那之后,我即使弄错也不敢再生气了,只得耐着性子、小心翼翼地拆下珠子,重新再来一遍,整整做了两周。
她生日那天,我记得很清楚,她就站在宿舍楼前,像只高傲的天鹅。她接过我递给他的小盒子,往里瞟了一眼,就拒绝收下,说是太贵重了。
但晚上刷朋友圈时,我却发现了她晒的那些名贵礼物,sk2,施华洛世奇,还有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金光闪闪的牌子。当然,有一张配图是她那个可爱纯真又得意的笑脸。
那时候傻,宁愿相信自己的好姑娘是觉得我这个礼物礼轻情意重,懂得珍视他人的心意。
「会不会——」沉浸在兴奋中的安渝突然忸怩起来,眼神试探地看向我,「会不会有点贵?」
我一时语塞,不知怎么作答。
怎么算贵呢?
她可能不知道,这几年我努力拼搏、杀伐决断,已经混成了公司的合伙人。以我现在的财力,买得起几百个这样的珠宝。
这样来说不贵吧?
更不用说买的时候,我是像做任务一般匆匆完成。就连盒子里那张贺卡,也只是品牌的祝福。
我想起,第一次送她的那个项链盒子里,是我写了一夜的手写信。
「不贵。」我惺惺作态,「你值得。」
她终于泄了一口气,脸上的局促一扫而光,恢复到洋洋得意的姿态。
服务员开始上菜了,把我们点的主食分别放在我们面前。她正转身要走时我叫住她:「麻烦给我拿一个小碗。」
眼角的余光发现安渝的表情顿了一下,但没说话,只是故作自然地继续观察我。
接过小碗之后我二话不说,盛了她面前的意面,一下两下,把我平时差不多要吃的量预先拨了出来。
她被困惑与不解盘旋的面色渐渐转黑,嘴角也慢慢下撇,身体仿佛在微微颤抖,压抑着要爆发的情绪。
而全程,我一个正眼也没给她。
一如她从前习惯性地忽视我。
2.
现在已经是第三个月,我和安渝分房睡三个月了。
就像同一个屋檐下住的室友,整整三个月,半点「非分之想」都没上脑过。
你好像知道,那个你曾经甘愿为她当牛做马俯首称臣的人,那个她看你一眼你可以称之为光的人,不再特别了。
滤镜破碎之后的她,每个撒娇调皮都是无理取闹,令人感到厌倦腻烦。撑死了,她也只是一个客观上占据你生命大部分记忆的人,仅此而已。
即便是这样,对她好似乎也成为了一种习惯,刻烟吸肺。
在这个普普通通的早晨,我们八周年纪念日的早晨。我普普通通地听见闹钟响了,普普通通地起床上班。
给她准备好早餐后,我打扫了一下屋子,把昨天晚上扔进洗衣机的衣服拿出来晒了。
这本来是打扫阿姨的活,但是不知怎的,安渝又把她赶走了。中介再没推荐人来。
出门之前,我轻轻推开她的房门,亲亲她的额头,留下一个早安吻。
这是她要求过的。
她的睫毛好像在颤动,阳光在眼睑下方留下星星点点。
转头一看。果然,又忘拉窗帘了。
每次她都会忘了拉,然后怪到我头上来。
她说,窗帘没拉,睡不好懒觉。
我蹑手蹑脚拆开帘子,厚厚的布料一下子倾泻而下,把光挡在了外面。
然后又蹑手蹑脚离开了她的房间。
任务结束。
本来刚毕业租房子的时候,怕她不愿意,也显示自己正人君子,租了个两室一厅。
睡着睡着,我总忍不住朝她房间跑,把香香软软的她搂在怀里。
不过,她也不总是让我过夜,全看她的心情。
到后来,如果不是什么惹她生气的大事,我们都会睡在一起。
只是最近,我加班越来越晚,晚上回来怕打扰到她,就睡在了另一间房。
就这么习惯了,再也没想回去睡过。
3.
「今天我早点来你单位接你。」
开着会,她的微信头像在桌面一跃而上。
我点开,顿了 2 秒,继续开会。
我真的变了。
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变了。
以前我是在会上装作回工作微信去回她的微信,现在我看到她的微信,装作在认真开会。
会开完,19:00,她已经到了半小时了。
我回办公室放了电脑,去上了个洗手间,再回办公室把准备好的盒子装进西装口袋,然后才回了她句:「在开会,现在下来。」
一下楼就看见她了。那么多年,她一直是那么显眼、那么鹤立鸡群的存在。
身材高挑,前凸后翘,没练过芭蕾却有着修长的四肢和脖颈,加上白皙无暇的肌肤,足以让她在人群中闪闪发光。
更何况是今天,她隆重打扮的今天。修身的小黑裙勾勒出她恰到好处的身材,配上镶钻的尖头高跟鞋,和明显做过造型的头发,更加引人注目。
这是要去走红毯么。我心里揶揄。
下班时间,人流来回,却只有一个目光焦点。
勇的几个,已经上前搭讪了。
吸引注意,极尽讨好,就像八年前的我。
但我内心毫无波澜。
这是我身为安渝男友所要习惯的场景,也是我作为安渝男友必备的基本素质——不能吃醋。
在一起没多久的时候,还在上大学,她发一个「好饿哦,想吃零食」的朋友圈,配上无辜清纯的大眼自拍,就有一波波人朝她宿舍送好吃的。
那时没有恋爱经验的我还捧着几包自己觉得高级的零食去给她一个惊喜,就被她可以开小卖部的阵势惊得傻了眼。
「别人喜欢我又什么办法,我总不能阻止别人对我好吧。」
她嘟着嘴,朝我眨巴眨巴眼睛。
于是这样的事情,自此以后,便成了理所当然。
只是,这对我来说很难。一直都很难。
直到最近,我才发现我已经完全可以不吃醋了。终于进步了。
我朝她走过去,她瞥见我的身影一怔,小鹿一样的眼珠子瞬间晃动了一下,然后朝身边几个男的挥挥手不知说了什么,他们离开了。然后她才扬起头正视我,花瓣般的唇绽开浅笑。
我朝她笑笑,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我说过,这招我已经炉火纯青了。
「我等了好久。」她委屈地撇撇嘴,脸上的妆容雾蒙蒙的,确实非常惹人怜爱。
「在开会,乖。」我抿嘴笑笑,作出一副可惜的表情,眼神没在她身上停留。
「那你也回个消息。」她还是气鼓鼓的,眼里全是嗔怪。
「走吧,」我懒得辩解,「我们预约的位置是 20:00,这个点可能会堵车。」
.
4.
在这富丽堂皇的餐厅里,我想起了我的青春。
我那时候真傻。
一直以来,我都是那个别人口中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小镇做题家,高考失利后不甘雌伏,一入学便立志保研上 top2。
也因此,相比其他刚进入花花世界的大学新生,我的生活异常简单,教学楼、图书馆、宿舍三点一线,勤勤恳恳按部就班拿着各项奖学金。
要不是那天看到她醉酒躺在图书馆门前的台阶上,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和她有什么交集。
那是图书馆最后关门之际,宿舍也快熄灯了,周围空空荡荡的没什么人。
眼前这个女孩脸颊红扑扑的,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一扇一扇。
我不敢靠得太近,没怎么和女孩说过话的我只是生疏地询问,你是什么专业的。
她迷迷瞪瞪地睁开眼,那湿漉漉的眼睛像无辜的小鹿,直射我心底,看得我脸上一热,赶紧把她扶了起来。
她整个人软绵绵的,站得东倒西歪,一个不注意就重心不稳,倒在我的怀里。我赶紧搂住她。
她香香软软的,活像柔弱的小白兔。但我感觉怀里抱的,更像是一团火,好热好热。
她喃喃低语着,不知道念叨着什么。我把耳朵凑近她的双唇,随着热气呼出来的,像是一个名字。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名字,是江凯。
冷不丁地,她环住我的脖子,没头没脑就亲上来,我顿时大脑一片空白,愣愣地僵硬在那里。不知道亲了多久,她在我耳边像风一样轻轻留下一句,别离开我。
我抱着她,多么想就这么一直抱下去。
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她的心跳在脑海中交杂,砰砰砰砰,凌乱嘈杂,令我无法思考。
最终,我还是咬咬牙,告诉自己要理智,找到她的手机打给她的室友,把她送了回去。
那天,我做了一件活了快 20 年唯一开窍的事:用她的手机加了我的微信。
当然,我后来给到她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担心她,看看她后来怎么样。
室友说,李文铭,你追不上她的。因为她是美而自知的人间富贵花,多少校内富二代系草花了多少钱都没追上,而多少屌丝学生只能把他当作幻想对象。
我不管,她接不接受我的追求是她的事,我追不追是我的事。从那以后,她的作业都是我做的,即便是课题汇报,也是我熬夜看完他们的专业教材,做的 ppt,除此之外还会给她准备一份逐字稿。
她当然不拒绝。我也开心她不拒绝。
只是「帮她学习」的第二个学期,谣言四起,说她知三当三还硬要上位,那创一代男的和原配被逼出国,开始新的生活。那个人,就是江凯。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只是觉得耳熟,后来才想起来,那就是她那天嘴里念念有词的名字。
也正是那段时间,可能惮于她的名声,她的追求者作鸟兽散,剩下的,只有我。
「你不怕别人说你?」
「我不活在别人的眼光里。」
我的灵魂为此战栗不休,暗暗发誓要一辈子对她好。
可能是见她肯跟我这个穷小子在一起,关于她的谣言仿佛不攻自破,渐渐平息。
但我,由于院里老师的有色眼镜,失去了保研的机会。
那戴着老花眼镜的老教授,说着什么「维持学校良好风气」的话,明里暗里让我「洁身自好」,我拒绝了。
难过归难过,但我不后悔我的选择。
反倒因为她,我想要直接工作,赚钱养她。
这些年,无论什么节日,她都没送过我什么礼物。可能这是我们一开始就达成的共识:她对于我而言,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馈赠。
我不可能期待她为我付出什么,或者让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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