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黄桥中学教师用戒尺打学生手心一事是搞得沸沸扬扬,官方也出面表示将调查,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看这架势,基本上是可以肯定该教师会受到处分,甚至是处罚。毕竟如今这世道,讲究的是对学生所谓的关心、体贴,严禁体罚。
有意思的是,这段视频一上传到网上,评论几乎是一边倒的对该教师的支持,认为这是“惩戒”,而不是“体罚”。教师用戒尺打学生手心,是出于教师对学生的关心,是教师对于教学工作的负责。
对此我是表示支持,我看这教师只是用戒尺打打手心,而且原因是因为学生做不出该做出的习题,因此我觉得这就是一种“惩戒”,而绝对不是什么“体罚”,教师在教育中,必须要有惩戒学生的权力,必须要有拿戒尺打手心的权力。道理很简单,不要说说学生,哪怕是大人,对于苦口婆心的讲道理,是未必会接受的,有时候暴力也是一种教育,就像对大人来说,监狱、看守所是一所学校一样。
当然,有人会说对学生应该因材施教、应该讲道理、应该以朋友的身份去对待,还举出了某些人的例子,比如张桂梅的例子。对此我想说,对,理论上是这样,但是在中国有几个张桂梅?张桂梅这样的人可以作为一种学习的榜样,受人尊敬的榜样,但绝不是说所有的教师都可以效仿她的。教师可以把学生当做是朋友,可以苦口婆心,但问题是学生能把教师当成朋友吗?
必要的惩戒是教育手段的一种。当然我们说的是必要的惩戒,绝对不是无原则的伤害。教师拿起戒尺打几下学生的手心,会有多大的伤害呢?说得难听点,如今的很多孩子生长在温室里,缺的不是爱,缺的是打,缺的是挫折,缺的是抗压能力。
这在以前,教师对于学生的惩罚是更加的严厉,那时候的学生有几个不是被教师惩罚过?但是真的有几个人是有心理的阴影?可见教师的“惩戒”会影响学生的心理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如今学生产生如此多的心理问题,根本原因是很复杂的。对于整个社会、对于教育事业来说,绝不能因为一个不是决定性因素的原因而放弃教师的惩戒权自缚手脚。
对于以前教师的惩罚,我自己也曾经深有体会,记得小时候在上课的时候,好像是和旁边的同学聊天,老师看到后,二话没有说,一教鞭打在我头上,我一下愣住了,傻乎乎的坐着半天不响,老师也还不理睬我,继续讲她的课。事后一摸头,头上起了一个不小的包。如今回过头来看这件事,心里也没有啥阴影,只是感觉到真是好笑。
因此,我是支持教师必须要有必要的“惩戒”权,要有自主决定是否实施“惩戒”的权力。当教师收回戒尺,缩起手的时候,才是对教育最大的灾难,对孩子最大的纵容,对家长最大的敷衍。
讲到此,前几天我女儿曾经说起她的一个老师很严、很凶,讲作业的时候,要是作业做得不好,经常做错,或者是老师认为她该做得出的题目做不出,老师一边仔细的讲解,一边会拉住耳朵,使得学生头也随着低下来,女儿也曾经被拉过。
“对!这个老师好,我赞同她的做法,就要这样,才让你们这批孩子有听话,”我毫不犹豫地说,“她上课肯定没有人敢说话吧?”
“是啊!她上课谁都不敢说话。”女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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