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楼市空前萧条。有些人别有用心,四处奔走、大声疾呼,再次提出“涨价去库存”;于是,房子是“买涨不买跌”的谬论甚嚣尘上。
这些人可以说是居心叵测,他们用陈词滥调来误导多套房老业主,转移老业主的注意力,把市场由于供大于求而形成的正常的、应有的价格调整说成是:下跌是因为下跌造成的。
这真是强词夺理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了。他们的目的就是:让多套房的老业主继续惜售观望;自己则暗度陈仓,趁机高价脱手多余的房子。最后,套住的是那些盲信了他们的多套房房主。
我在这里郑重其事地给大家澄清一下:
2022年大部分地区的房价下跌是市场经济规律造成的,是房子长期供大于求形成的,也是物极必反的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造成的,绝对不是没有继续上涨造成。买房的人越来越少,是需求减少影响的,不是房价下跌决定的。
某种商品在某些区域或者是某一阶段,呈现出来的“买涨不买跌”是符合逻辑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商品在所有的区域所有的阶段都符合“买涨不买跌”的逻辑。我今天还要告诉大家:
“买涨不买跌”只是一种炒作现象、炒作心理或者炒作手段,而绝不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更不是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
既然“买涨不买跌”是一种现象,它就有消失不见的时候;是一种心理,它就有回心转意的时候;是一种手段,它就有失去灵验的时候……
那么,房价要实现“买涨不买跌”就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第一、正处于价格洼地或者是价格适中,甚至可以略微偏高。
处于价格洼地的区域,房价肯定要向较高水平看齐,因此才可以实现。这是价格规律决定的。我们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
市场价格包含这样的意思:对同种商品支付相同的价格,虽然这些商品可以在极不相同的个别条件下生产出来,因而会有极不相同的成本价格。
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商品市场价格的阐述。什么意思呢?就是说:
对相同商品的价格应该支付相同的价格,尽管它们的生产成本可能不同。
由此可见,同一城区的房子,或者说是同一档次城市的房子,价格应该一致或者相近,尽管它们的成本不同。
大家能够理解吗?比如同样是发达省份的沿海三线城市,那么房价也应该趋于相同或者是相近。尽管它们的成本不同。就是说,尽管可能两个城市的地价和人工等成本不同,但是房子的价格也不应该相差太过悬殊。如果相差太悬殊,那么那个价格低的城市,就处于价格洼地,就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就可以实现“买涨不买跌”。
处于洼地,只要房价一抬头,买方就立即蜂拥而上,从而形成不断上涨的趋势。
比如我们山东威海,2015年的时候,新房价格是6800元/㎡,二手房是4000元/㎡。我跟河南、湖北、四川等地的客户谈起,他们都表示应该立即投资,因为这个价格处于价格洼地。何以见得?他们都这样说的:
“我们这边是内陆地区,县城的房价都将近一万了;你们是沿海开发旅游城市,没有理由这么低。”
这就可以用马克思的市场价格理论来解释。就是:同类商品的价格应该看齐,不管它的成本是怎样的。
那时,我们威海的房价怎么也应该向内陆地区县城的一万看齐,是显而易见的吧?
结果,2016年威海的房价上涨了20%,到了2017年上涨了40%,到了2018年则翻了一翻还多:新房是15000元/㎡,二手房是10000元/㎡。新房是2015年的2·2倍,二手房是2015年的2.5倍。
威海当时前来买房者趋之若鹜,当地的刚需也由于担心房价继续大涨而迫不及待地上车了。由于处于价格洼地,威海在2015年到2019年这几年中,实现了“买涨不买跌”。但是,当价格跟外地三线城市看齐以后,威海的房价即使上涨也没有人买了,于是开始横盘,到了2022年,略微下跌。
再比如:
市场上卖的西红柿,大家都卖4元/斤,尽管商户们的运输费用不同,人工价格不同,摊位费用不同,但是都要卖4/斤;此时有一个人非要卖到8元一斤,谁买他的?即使是他从千里之外运来的,即使他的摊位费用是别人的两倍,可这也是西红柿啊!你成本高关别人什么事啊?
马克思的意思就是:决定商品价格的主要因素是商品的供求关系和商品本身的属性,而不是它的成本。
第二、人们必须有匹配的购买力,或者可以有足够能力和信心去加大杠杆。
在商品价格上涨期入市,必须有匹配的购买力来确保;或者有足够的空间让人们加大杠杆透支购买力。
比如,一套房子价格是50万,居民买得起;涨到80万的时候,居民掏空六个钱包,还买得起;涨到120万的时候,居民贷款30年,分期付款,赔上几十万的利息,也依然能够承受;可是当涨到200万的时候,居民加大杠杆超出了极限,连利息都还不起的时候,“买涨不买跌”就成了一句空话。
假设一个居民手里只有20万、月收入是3000元,你让他去购买300万的商品;即使是准知道20年以后这件商品能够涨到800万,居民也买不起啊!因为他即使是砸锅卖铁、掏空九个钱包付了首付,可是他的收入无法支撑这个能够捅破天的“大杠杆”啊!
我们的居民的杠杆率已经达到70%,请问还有多大的空间?这个时候,如果再涨价,买方就得加更大的杠杆,压力就更大,实现的可能就更是没有了。所以,当加杠杆到了极限,人们就不是“买涨不买跌”而是“买跌不买涨”。直跌倒人们有能力接盘的时候,价格才有希望止跌企稳,然后再谋求回升。
第三、人们对此商品有一定的需求来支撑。
需求包括生活所必需,也包括投资和投机炒作的需求。
我们的房子现在显然缺乏这三种需求。生活所必需的,越来越少,大部分刚需都早已有房子了;改善型需求,实则是可有可无,即可改可不改;投机和投资又不被支持,也不敢抬头,也觉得风险太大。
所以,当下,房子的涨价就是累积风险,谁买到手,就是接手了风险而不是继续涨价的利润。因为,房价的上涨已经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四、人们的收入水平上涨的幅度支撑价格上涨的幅度,让人们充分觉得还有上涨空间。
如我们威海的二手房价格:
2015年是4000元/㎡,对应的人均月收入是3000元,是1.3倍。
到了20218年,二手房价格是10000元/㎡,对应的人均月收入是4000元,是2.5倍。
由此可见,房价上涨了2.5,而人均月收入只上涨了1·3倍。人均月收入上涨水平远低于房价上涨幅度。这样,即使居民有房价上涨预期,也没有能力加杠杆购买了。因为,房价越是上涨,人们距离有能力购买越是遥远,越是无能为力了。这个时候“买涨不买跌”又成了一句空话。
有人大声叫嚣“买涨不买跌”,就是在掩盖市场真相,破坏市场规律,误导老业主;他们让老业主在犹豫中失去脱手的机会,而自己则趁机套现跑路。
所以说,“买涨不买跌”的理论,对有些人来说,是一种借口和托词;对有些人来说,是一种蒙蔽和盲导;对有些人来说,则是一种掩护出逃的高大盾牌。希望有多套房子的老业主们擦亮眼睛,不抱幻想赶紧出手。
当然,你以后如果想当积极纳税(房产税)的标兵,就请你相信“买涨不买跌”,继续等待房价回升。如果你没有落得坐以待毙的下场,就一定会赢得大家发自内心的佩服!我衷心佩服你!
创业项目群,学习操作 18个小项目,添加 微信:923199819 备注:小项目!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odoho.com/1202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