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因常收到
骚扰电话、垃圾短信而苦恼?
“该手机号码本平台注册过了…”
你是否因此而感到奇怪?
……
那是因为
你的个人信息被泄漏了!
1月10日
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
成功破获“1·10”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打掉犯罪窝点10处
抓获犯罪嫌疑人67人
查获涉案手机16部
涉案金额千万余元
2021年11月11日,奈曼旗公安局网警在互联网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发布广告高价收售微信账号。经过缜密侦查,一个以周某为首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21年初,无业人员周某在与网友闲聊中捕获一个发财商机,认为倒卖个人微信账号就可以赚取丰厚的利润。几经辗转,周某打通了收购微信账号的上线渠道,开始组建团队疯狂拓展下级市场。该团伙组织架构分为四级,第四级成员从学校内、亲戚朋友之间收购微信号并向上级层层转卖,最后大量微信号码被转卖至一级“号商”。“号商”获取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最终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黑灰产业犯罪。
截止2023年03月15日,警方已查明犯罪嫌疑人200余人,涉及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辽宁省、甘肃省、重庆市、安徽省、江苏省等13个省、市、自治区。被贩卖的这些微信账号,均已流向电信诈骗和境外赌博犯罪团伙,将会被用于侵害更多的无辜百姓。
截至目前,办案单位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查获微信账号共约2万余个,涉案资金流水约1000余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出售自己的微信号、支付宝、手机卡、银行卡的行为害人害己,更涉嫌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千万莫因贪小利而铸成大错。
相关法律链接:
《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素材来源:通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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