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业的市民朋友,
快来看看,
你们是否已经领取了
“一次性创业资助10000元”
还没领取的快来申领吧!
一.补贴条件
1. 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广州户籍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求学(指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求学,下同)、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 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该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注: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属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校验后退回)。
2.属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3.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校验后退回)。
4.属军转干部、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或退役证(校验后退回)。
5.属返乡创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校验后退回)。
6.外出求学返乡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7.省外返乡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校验后退回)。
四. 申报方式
(一)线上办理。
1.申请人进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进入“单位登录”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菜单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申请,选择“一次创业资助”进行申报。
2.申请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在搜索框搜索“一次创业资助申领”,在弹框中选择单位所属市、区(街),点击弹框中右下角“在线办理”,选择“法人登录”进行申报。
(二)线下(窗口)办理。
申请人可向单位注册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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