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则问题
内容是根据什么原则安排它的体系呢?列宁在《哲学笔记》中阐述了这些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逻辑和历史的一致。确切讲就是逻辑与认识史的一致。人们认识哲学范畴有一个历史过程,在时间上有先有后。比如黑格尔认为,人们最早认识“存在”,后来才认识因果。
因此,逻辑与历史的一致,就是指哲学体系的逻辑顺序同认识史大体是一致的。这个原则更具体一点就是从抽象到具体的原则。从这一个原则也可以引申出一系列原则,如从简单到复杂、从客观到主观、从自然到社会、从浅到深,等等。这是建立哲学体系最重要的原则。
第二,哲学的开端问题。从抽象到具体,就是从最简单的、最一般的、最抽象的开始。黑格尔认为哲学是从“存在”开始,因为“存在”是最简单、最抽象的。列宁是赞同黑格尔的观点的,他虽然没有很明确地讲辩证唯物主义应从“存在”开始,但他在《哲学笔记》中讲到,《资本论》开始的范畴是商品,商品就相当于黑格尔讲的“存在”。
有了开端就可按此“存在”更具体的顺序排列下来,这样就越来越具体。比如在认识论中,从主体与客体开始(这是最简单的抽象),然后是实践和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真理和谬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这个顺序是按从抽象到具体排列的。又如在历史唯物主义中,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开始,然后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阶级、国家和社会革命等等,这个排列顺序是适合从抽象到具体的原则的。
第三,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所谓核心是最深刻的,也就是说它是统率一切的。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核心是否定之否定。黑格尔就是用否定之否定统率他的哲学体系的。列宁认为辩证法体系应该有个核心,这个核心不是否定之否定,应该是对立统一规律。
但也有人不同意这种看法,有的认为辩证法的核心还是黑格尔讲的否定之否定,有的认为是相对与绝对,有的认为是系统性和普遍性,还有的认为是一般与个别。我们觉得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提出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是合理的。对这个问题,列宁也作了比较充分的论证。
第四,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从列宁提供的辩证法要素来看,唯物论与辩证法是不可分的,每一个原理既有唯物论又有辩证法,比如时间与空间、物质与运动既是唯物主义原理,也是辩证法原理。当然列宁在《卡尔·马克思》中,是把唯物论与辩证法区分开来的。但从《哲学笔记》来看,唯物论与辩证法是很难区分的。
第五,理论与方法的统一。辩证法原理是理论,反过来它又是方法。正如我们前面谈的,辩证法就是逻辑学,它是关于思维方法的科学。在这里我们往往把“方法”讲成“方法论”,这个提法不确切,比如矛盾规律,既是矛盾的理论,又是矛盾方法。
(四)对现行哲学体系的考察
以上就是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所谈的关于建立哲学体系的五个原则。应用这些原则来考察,我们现行的哲学体系是怎么样的呢?
(1)现行的一般哲学体系对哲学研究的对象、内容是基本适合的。但在具体安排上有些问题。比如从抽象到具体的原则来考察,现行的哲学体系大体上是遵循这个原则的,但也有许多不符合这个原则。比如,把认识论放在历史唯物论前面,这就不合适了。还有辩证法分为规律篇和范畴篇,这也不符合这个原则,范畴顺序的排列也不符合这个原则。
(2)是哲学开端问题,现行哲学体系从物质开始,应该说这是比较合适的。但辩证唯物主义不把“存在”作为专门的范畴来讲,只是附带讲一下,存在与物质也很难区分,这是不合适的。辩证唯物主义应该讲有和无、存在和不存在,自古以来就讲,经典作家也讲,辩证唯物主义应该从存在开始,不讲这个范畴,就讲不清什么是运动,什么是发展。
(3)关于核心问题。现行的哲学体系明确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但也有一些地方没有完全贯彻这个原则,比如只讲事物的普遍联系,不讲事物的相对独立性。应该把联系和独立对照起来讲,不讲独立性,就没有事物的联系。如现在系统论讲要素和结构,如果没有要素就谈不上结构,就没有系统。还有,现在把唯物论与辩证法分开,是不合适的。
当然可以分篇或分章,但不该是唯物论与辩证法分开。还有理论与方法的统一,现行的教科书贯彻得比较好,但也有简单化的地方,原理作为方法还应该有一个转化的过程,怎样从原理转化为方法,有的地方讲得比较好,比如从对立统一规律转化为矛盾分析的方法。
可是,有的比较简单,讲完原理以后再简单地谈一下实际意义就完了。我觉得懂得原理并不一定懂得方法,不一定懂得使用,而且在使用原理时还有许多问题,因为仅仅懂得原理不能保证使用正确。过去我们有许多教训,不注意分析矛盾是不对的,但分析矛盾时又把矛盾分析错了。
用这些原理来考察现行的哲学体系,我觉得有许多地方是合适的,是值得肯定的。但确实也存在许多问题。我们要很好地学习,研究有关哲学体系划分的原则,对现行的哲学体系进行一些改造,不必要把现行的体系全部推倒,另起炉灶。具体如何改造需要很好地研究。
对立统一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关系问题
前面我们曾经提到,辩证法的核心究竟是对立统一规律还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对这个问题,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明确地提出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黑格尔也讲到过矛盾是辩证法的灵魂,是辩证法的精华。但是,黑格尔也明确地讲过否定之否定是他的整个哲学体系的核心。
黑格尔是在绝对理念这一部分里面讲的。绝对理念是黑格尔逻辑学体系的最高概念,最后的范畴。绝对理念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就是他的整个逻辑学,包括其中所讲的一切范畴。因此,黑格尔在讲绝对理念时,没有什么东西可讲了,就讲统率他的整个哲学体系最根本的东西,就是否定之否定。
所以,否定之否定是黑格尔整个逻辑体系的总结和概括。他的整个逻辑体系就是按否定之否定来安排的,都是正——反——合三段式,也就是正题——反题——合题。
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是正——反——合,逻辑学本身也是正——反——合,也就是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存在论也是正——反——合,就是质、量、度。总之,大的正——反——合,包含小的正——反——合,整个过程是从一个正——反——合,转化为另一个正——反——合,这个正——反——合就是否定之否定,这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精华。
黑格尔为什么讲矛盾是辩证法的灵魂呢?这是因为黑格尔把矛盾看作是否定之否定过程的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是正题,矛盾没有显露出来,第二阶段是反题,矛盾显示出来了,第三阶段是合题,矛盾解决了,黑格尔叫作否定之否定。因此,黑格尔把矛盾作为否定之否定过程的一个环节,尽管矛盾在这里很重要,但不是最后阶段,最后阶段是对立面的统一,即否定之否定。
在黑格尔哲学里,对立面的统一与否定之否定是无法分开的。马克思、恩格斯把对立统一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分开来,但没有明确讲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明确地提出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列宁从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得到启发,对否定之否定规律作出新的理解。他不是像黑格尔那样理解为三段式,而是把黑格尔三段式中合理的东西抽出来,把否定之否定理解为事物发展的重复性和前进性的统一。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经常讲在更高的基础上重复原来的阶段,事物的发展是前进的,但又是反复的。这样理解就不是三段而是多段,三段只不过是一个代表。这样一来,列宁讲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就跟黑格尔的三段式不一样了。
矛盾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有密切联系的。事物发展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就是因为事物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但这两个规律有明确的区别。矛盾规律讲矛盾发展的动力问题,否定之否定规律讲矛盾解决的具体道路问题。因此,列宁把矛盾规律看作辩证法的核心是很有道理的,是很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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