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生(采生),◆捕殺生人以祭神。舊時某些地區的一種凶殘的迷信惡習。○《元典章?刑部三?不道》:“土人每遇閏歲,糾合兇愚,潛伏草莽,採取生人,非理屠戮,彩畫邪鬼,買覓師巫祭賽,名曰採生。”○[明][都穆]《都公譚纂》卷下:“[北京][劉老]者曾往[湖廣][岳州]。其地往往有殺人者,謂之採生。遇每年閏月,人五六成群,以長竹竿挑小筐籃,竿上有鉤,用以鉤人。凡逢人,採隻不採雙,雖親識遇之亦不能免。僧或婦人尤善。”
採生折割(采生折割),◆舊時一種捕殺生人,折割其肢體,取五官臟腑等用以合藥斂財的罪惡行為。○《明律?刑律?人命》:“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注:“採生折割人是一事,謂取生人耳目臟腑之類而折割其肢體也。”○《清會典事例?刑部?刑律人命》:“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清][東軒主人]《述异記?偷顱賊》:“是顱骨鍊就之藥,真罪不容誅,比於採生折割,所當寸磔者也。”亦省作“採割”。○《二刻拍案驚奇》卷十八:“老翁獨自走了家來,心裏只疑心這一干人多不是善男子、好相識,眼見得喫狗肉喫人肉慣的,是一夥方外採割生靈做歹事的強盜也不見得。”
採山(采山),◆1.開采礦產。○[晉][左思]《吳都賦》:“煮海為鹽,採山鑄錢。”○《史記?吳王濞列傳》[唐][司馬貞]索隱述贊:“富因採山,釁成提局。”◆2.上山打柴。○[宋][梅堯臣]《田家?四時》詩:“採山持野斧,射鳥入煙林。”
採獵(\采猎),◆1.選取。○[元][辛文房]《唐才子傳?孟賓於》:“[若虛]採獵佳句,記之尺書,使[賓于]馳詣[洛陽],致諸朝達。”◆2.狩獵。○[元][鄭光祖]《智勇定齊》第一摺:“深沉林麓知何處,只在來朝採獵中。”
採拾(採拾),◆1.采摘拾取。○《後漢書?江革傳》:“[革]負母逃難,備經阻險,常採拾以為養。”○《舊五代史?唐書?莊宗紀》:“軍士乏食,乃有鬻子去妻,老弱採拾於野,殍踣於行路者。”○[宋][沈括]《夢溪補筆談?藥議》:“[嶺]南深山中有大竹……遇夜野火燒,林木為煨燼,而竹黃不灰,如火燒獸骨而輕,土人多於火後採拾,以供藥品。”◆2.搜求;拾取;選取。○《晉書?謝尚傳》:“[尚]於是採拾樂人,并製石磬,以備太樂。”○[宋][王讜]《唐語林?方正》:“[太宗]得[魏徵],採拾闕遺,弼成聖政。”○[宋][洪巽]《暘谷漫錄》:“京都中下之戶不重生男,每生女,則愛護如捧璧擎珠,甫長成,則隨其姿質,教以藝業,用備士大夫採拾娛侍。”
採詩(\采诗),◆搜集民歌。○[唐][皮日休]《奉和魯望樵人十詠?樵歌》:“若遇採詩人,無辭收鄙陋。”○[宋][梅堯臣]《田家語》詩序:“因錄田家之言次為文,以俟採詩者云。”
採問(采问),◆搜集訪問。○《後漢書?羊續傳》:“觀歷縣邑,採問風謠。”○《元典章?吏部六?鈔法》:“[真定路]總管[姚中]奉呈採問到釐革事內一件。”○《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一:“死後數月,自有那些走千家管閒事的牙婆每,打聽腳蹤,採問消息。”
採聽(\采听),◆1.探聽。○[唐][韓愈]《順宗實錄五》:“[凌準]等主謀議唱和,採聽外事。”○[宋][蘇軾]《謝制科啟》:“通變者恐人才之未盡,故詳於採聽而略於臨時。”◆2.猶采納。○[宋][歐陽修]《論修河第三狀》:“臣前已具言[河]利害甚詳,而未蒙採聽。”
採薪之憂(\采薪之忧),◆《孟子?公孫丑下》:“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憂,不能造朝。”○[朱熹]集注:“采薪之憂,言病不能采薪。”後因以“採薪之憂”指患病。○[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二本楔子:“小弟辭家,欲詣帳下,以敘數載間闊之情;奈至[河中府][普救寺],忽值採薪之憂,不及逕造。”○《蕩寇志》第七八回:“實因晚生有採薪之憂,不能侍奉左右。”亦作“採薪之疾”、“採薪之患”。○[宋][王安石]《辭參知政事表》:“先朝備位,每懷竊食之慚;故里服喪,重困採薪之疾。”○《紅樓夢》第三七回:“漏已三轉,猶徘徊桐檻之下,竟為風露所欺,致獲採薪之患。”
採薪之疾(採薪之疾),◆見“採薪之憂”。
採薪之患(采薪之患),◆見“採薪之憂”。
採薪(採薪),◆砍柴。○《呂氏春秋?安死》:“憚耕稼採薪之勞,不肯官人事。”一本作“采薪”。○《漢書?賈山傳》:“[文王]之時,豪俊之士皆得竭其智,芻蕘採薪之人皆得盡其力,此[周]之所以興也。”○[唐][李白]《雉朝飛》詩:“麥隴青青三月時,白雉朝飛挾兩雌。錦衣綺翼何離褷,[犢牧]採薪感之悲。”○[明][周梅墟]《帶雨鳴柯》曲:“濛濛甘霤傾,為採薪,荷笠登山嶺。”
採折(采折),◆采摘。○[隋][丁六娘]《十索》詩之四:“逢桑欲採折,尋枝倒懶攀。”○[宋][王闢之]《澠水燕談錄?歌詠》:“[文靖公]嘗官于此,手植牡丹一本,有詩刻石……而花亦為人貴重,護以朱欄,不忍採折。”
採珠(采珠),◆入水取珠。○[唐][元稹]《采珠行》:“海波無底珠沉海,採珠之人判死採。”○[宋][王闢之]《澠水燕談錄?雜錄》:“[劉鋹]據[嶺]南,置兵八千人,專以採珠為事。”
海採,◆指在海上捕鱼。○南朝齐陆杲《系观世音应验记·海盐一人》:“海鹽有一人,年卌,以海採爲業。”
山採(山采),◆謂入山采伐。○《史記?循吏列傳》:“秋冬則勸民山採,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樂其生。”○[裴駰]集解引[徐廣]曰:“乘多水時出材竹。”
求採(求采),◆搜求選取。○《舊唐書?太宗紀上》:“婦人幽閉深宮,情實可愍。○[隋]氏末年,求採無已,至於離宮別館,非幸御之所,多聚宮人,皆竭人財力,朕所不取。”
開採(\开采),◆亦作“開采”。◆挖掘(礦產)。○《清會典事例?戶部八四?金銀礦課》:“﹝[乾隆]二年﹞又題准:開採[廣西][梧州府]屬[金盤嶺]金礦,二八收課。”徐遲《我所攀登的山脈》詩:“她說,現在我們已經在做水文地質,要為開采的工程提供資料。”○明焦竑《玉堂丛语·侃直》:“今郡國元元,苦徵調、酤榷、織造、開採,抑鬱無聊,易動難安。”
薪採(薪採),◆1.見“薪采”。◆2.同“薪柴”。○[唐][薛用弱]《集异記?韋知微》:“[知微]既至,則究其窟宅,廣備薪採,伺候集聚,因環薪縱火,眾持兵刃,焚煞殆盡。”
野採(野采),◆謂采集野生可食植物。○《宋書?張暢傳》:“百姓閉在內城,饑饉日久。方春之月,野採自資,一入堡聚,餓死立至。”
兼收並採(\兼收并采),◆見“兼收並采”。
採用(採用),◆1.采納施行。○《東觀漢記?馬防傳》:“[防]性矜嚴公正,數言政事,多見採用。”◆2.任用。○《北史?李彪傳》:“帝尋納[宋弁]之言,將復採用。”
创业项目群,学习操作 18个小项目,添加 微信:923199819 备注:小项目!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odoho.com/9576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