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几乎所有写到娼门等第的文字都会感伤地从“书寓”说起,那是妓中的最高品格,当时已淘汰无存。19世纪后半叶会弹唱、善说白的妓称书寓,专门接待当地的文人学士。通常亦称她们为“书史”(说书倌人)、“词史”(诗词倌人)和“先生”,其表演的场所为“书楼”(说书的书场),所栖息的寓所便称“书寓”(说书人的寓所)。“书寓”亦指这一等级群体。[指南书的作者将书寓妓的艺涯谱系上推了一千年。
在上海,据说男说书人为吸引听众,曾起用女性来说书,到头来女人说书说红了,男人便退居后台,操弦为说唱女伴奏。19世纪六七十年代书寓风气大盛。说书的女子演出时,其红纸名牌高悬书楼外。男人付一元点唱,便算是熟客了。演出后,有些说书艺妓也在自己的寓所应酬客人。19世纪早期,每年都有一次(也有说一年两次)会唱,相当于考核,来认证书寓资格;彼时书寓妓展示各自的唱、说白和操弦之技艺,通过者方得继续谓之书寓。书寓不独花容玉质,华服美饰,其酬宾的烟枪同样出名,更因工于说唱操弦而蜚声沪上。与等级稍低的长三等不同的是,书寓并不侑酒陪席。书寓的艺名(入行时取的名)不惟赏心悦目,且均有诗画的意韵。
依照书寓销声匿迹后出现的怀旧文字看,书寓等级自视清高,以艺技而非色相谋生,所谓“卖嘴不卖身”。民国时期有文章说,书寓门第管教森严,凡有妓与心上人苟且者,一经发现,必焚其卧具,扫地出门。另一些文章则说书寓确在住所“卖色”,只不过是陈仓暗度,公开身份仍是说唱艺人。后来,靠艺为生的妓类渐走下坡,史料暗示说,概因此类女子不愿与客有狎昵之举(“过清高拔俗”了)。
及至20年代,书寓已全部融入长三等级。长三自不及书寓品格高尚,多处文章提到长三妓“对狎客有求必应”。“书寓”一词断断续续-直用到1948年,大多数情况下指长三妓;长三亦接过了“先生”的尊称。20世纪的作者叙述书寓之消逝,唱出了往昔的挽歌。从前妓与客之间以艺为纽带,并不靠性。由此,“书寓”等级也成为追本逐原的载体,用来讲述优雅文明的昔日故事。与此相对照,一位指南书作者痛斥他置身其中的30年代,说“现在人欲横流,随潮流的趋向,而娼门中人,遂亦不得不松裤子带,为其招揽生意的不二法门了”。
书寓是否限制与顾客的性关系,毕竟是无法证实的了,至于她们如何看待自己的技艺、生意与性活动的关系,则更是无从查考。史料中清晰可辨的是男性作者面对变迁的错愕和沮丧:过去只有饱学优雅之士方可享用的无以言喻的欢乐,现在已变成粗俗的商业买卖,变成任何人只要有钱就可买到的性。文中不只哀悼独特的书寓之退隐,而且还为旧文人曾共享的男性愉悦之消逝而扼腕长叹。
长三与幺二

高等妓院既是抒发忆旧情绪的中介,也是生发出男儿气概的场所。“长三”本指牌面为两排三点的骨牌。老规矩招长三侑酒三元,夜度三元,后来虽例规早变,称呼却是沿用下来。整个民国时期,长三居于娼妓等级之最。与书寓相仿,长三亦能歌曲,只是节目花样不如书寓繁多。她们服饰豪华,擅长宴席赌局的应酬,周旋于富商达贵之间。先前出租车还不怎么流行时,长三妓出堂差搭乘马车,或坐“肩车”,即由堂子里的仆役扛在肩头上送去,也等于给妓家的生意做了活广告。民国后期,福州路会乐里的长三妓院颇有名气。阔气的可招妓陪同看戏或游玩娱乐。诸如此类的差事,妓院收费均有定规。
长三一般年纪很轻。许多姑娘进长三妓院时还是孩子,是老鸨买来当“养女”的。过了青春期的女子,上等妓院就不肯收了。老鸨自有理由,一来人大了不好调教,二来在她身上花费不少,能干的年头却不多,不上算。要结识长三,不靠她的一位常客介绍是很难的。长三姑娘日日接待应酬,不过一般却不能指望她与客人发生性关系,即便完全卖给老鸨的亦然。虽说要得到她的人需煞费苦心,但只要客人苦苦“追求”已久,又在妓与老鸨那里抛掷了千金,那么一亲芳泽也非不能。与书寓不同的是,长三并不避讳与狎客的性关系,民国时她们常与客人同往旅馆开房间过夜。长三妓院一直维持到40年代,为沪上生活一大特色。
再下来就是“二三”和“幺二”妓女了,两种称呼也都来自骨牌名。民国时期,二三逐渐消失,后一律统称长三了,然幺二却仍是分明的等级。民国时她们的资费说是打茶围、招待瓜子水果一元(俗称“于湿盆”),侑酒二元(故以“幺二”即“一二”谓之)。在通货变化的年代,幺二们实际的收费标准如何不清楚,不过民国年间要让妓女晚上陪伴助兴,耗费肯定大大高于“幺二”名字所示。众口一致的是幺二唱功不如长三,卖色费用也低于长三。幺二妓院规模一般较长三妓院大得多,每个妓院还下设许多小的堂子。
幺二妓院对生客熟客一视同仁,来者不拒。一则文字直露地评述道,“只要你袋里有六块大洋钱,便可教她跌倒在你铁蹄之下,元宝翻身,任你摆布。”有一部指南书写到有的女子离开长三队伍去当幺二,或是被管她的人(一般是养父或养母)逼着去当幺二,皆因幺二卖身钱来得快,不似长三堂子名堂繁多,耗时耗力,不容易来快钱。作者评道,长三姑娘去当幺二,弯子不大好转,感情上身体上对于说卖就卖难以适应。
作者们在历数上等妓女类别时,尤突出妓女因经济所迫而不得不多松裤带的时刻,以为那正说明妓业悲惨的滑坡。例如,1922年有一部花界编年史记述道,市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青楼救济团”,观察家想当然认为成立该组织是为给工部局施加压力,使其取消禁娼的决议(详见第十一章),可不久就发现事实不然。该组织其实掩护了一个从事秘密皮肉生意的窝点,狎客经过筛选,价格亦十分昂贵。如今生活费用上涨,只有极少数的妓女能洁身自好,不以身取钱了。报道到此,作者不禁唏嘘慨然
韩庄与咸肉庄

如果说在长三妓院,性交媾只是次要的或偷偷摸摸的勾当,那么针对着阔绰商户的“韩庄”(从“台基”一词演变而来)就是专做私底下男女苟合的生意了。从书写韩庄的回忆录、新闻报道、警世檄文、历史传奇等等看来,其滋味与危险均在于打破了严谨的家庭防守线:到了庄内,男人可以睡他人的小妾或体面人家的大小姐。这些文字意味着,只有在淫乱迷醉的大都市里,如此不轨才能自树一帜,合法生存下来。
韩庄风气从19世纪中期一直沿袭至20世纪10年代。除了官姨太和大小姐(她们中不乏来韩庄与家里反对的情人幽会者),韩庄也有一定数目的妓女,供客人包夜、包月或更长期的租用。女庄主起劲地罗致女人与狎客,庄花收了费与庄主拆账。写到“新党”男女如“新式学校”安排课程似的给自己的幽会做计划,文章作者不免露出嘲讽的意味。随着旅馆业的兴起,韩庄营生衰落下来。旅馆又提供了一处私会的场所。20世纪,韩庄渐为更加公开的公娼堂子——“咸肉庄”——所替代。与各等级的高级妓院相仿,民国时期的咸肉庄也是公开的设施,也纳税并领取执照;但与韩庄类似,目的只在让情急的男人立即满足淫欲。
人来了只给上一杯茶,而不是头等妓院里的各包点心,也不讲究交际。1932年的一部指南书写道,咸肉庄:完全以肉欲为前提,所以最受急色儿的欢迎。因为没有妓院的虚伪周折,痛快的纳了相当的代价,便可满足欲望。这里的女人是“咸肉”,指南书的作者写她们的时候尽情把玩文字游戏,说什么生意清淡的小肉庄里“未尝没有火腿家乡肉在里面,既可便宜,且招待殷勤”,谈“肉味的美恶”与价格的关系,介绍“斩一刀”的花费(20世纪30年代3元,全夜5—8元)。
说起令人谈虎色变的性病,一部30年代的向导书用了“咸肉臭”的字眼,另一位则提醒读者说,“食肉自以新鲜为贵,加过盐的咸肉,非但失却肉的真味,并且多少总还带些臭气,非胃口好的朋友,终有些不敢承教”。咸肉还作为一种转喻,指明了上海作为外埠人聚居地的性质:咸肉虽不清鲜,却耐贮藏,旅客携作路菜,最为相宜,整块煮熟后带在身旁,随时可以取用,割下一块,送到嘴里就吃,便利极了。上海是活码头,出门人最多,“咸肉庄”就为便利旅客而设。
不讲社交,只管解决性欲,这是咸肉庄的共同点,但别的方面咸肉庄之间却有很大差别,高档的“贵族屠门”装饰华丽,寻常的也就是基本设备。普通肉庄的妓女接客的房间俗称“鸽子棚”,小得只够放一张床。接客时间的长短按付费多少而定,一个完事再接下一个。老鸨们被毫不留情地形容为“一种剽悍凶暴的老妪”或是“一般风骚尖刻的徐娘”,标志着这一类堂子相对属低层次,因为说到高等妓院的业主是从不用如此粗俗的字眼的。或许因为咸肉庄是在公共租界开始禁娼的时候兴盛起来的,所以大部分都开在法租界的八仙桥附近。
到20世纪30年代,指南作者开始评论说“‘咸肉’营业跟着上海旅馆事业,一同突飞猛进,近年来大有压倒长三幺二之势”。这些描述只是沧海一粟,反映了当时弥漫着的情绪,即娼门等级界限打破,原先以书寓长三幺二为中心的妓院文化败落了,直截了当地变成了拿钱换性的生意;随之大滑坡的,是原先那个有序的社会。追忆长三和蔑视“咸肉”在这类文字中总是联系在一起。
雉 妓

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上海,最大的妓女群体叫做“野鸡”或“雉妓”,其人数远远超过其他等级。文章写到咸肉庄,有关疾病和性的商业化的调子就已很普遍了;写到野鸡,更是有顾客遭遇人身危险的恐怖描叙。那些找马路拉客女的男人被说成“打野鸡”,可事实上在史料中看到的分明是女人在当捕手。每当夜幕降临,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大马路两边可看到一群群的野鸡,拼命在小商人和走街穿巷的贩夫走卒中拉客。
那个时期的指南向导书反复告诫来沪旅客千万小心野鸡,她们见路人就上,所做近乎偷盗勾当。最不堪一击的是乡下人:倘客虽乡愚而似有钱者,则以钓鱼之法使其心神迷乱身不由主,平日一文如命,此时千金不惜。有一作者错杂地使用了禽鸟的比方,他警告说,野鸡“好像老鹰抓小鸡”似的紧抓捕食对象不放。还有将野鸡的方法形容得如团伙打劫:上海野鸡拉客人,都半是三个人服侍一个。……在马路上还客气些,若被它们诱进了暗弄堂,那是野鸡老鸨一窝蜂的上前,将他围困垓心,他若还要倔强,那就实行绑票手段,将他像戏台上的活擒张任似地,四脚朝天的抬进鸡窝,乡下人常常被她们摆布得唤救命
这位作者还说,更糟糕的是野鸡还有一种方法,把客人拉到黑暗弄堂里,“实行抬乡下人的麻糕,以引起男子的性欲狂”。至于野鸡的索费,按1932年来说,所谓“一炮主义”一元,夜度则七元。与其他的妓女类型相仿,野鸡内部也有种种区别,并非写到野鸡就只有贪婪二字。有的野鸡专门乘坐三轮车在南京路兜风拉客,有的去茶楼戏院,看到有意思的男人装出羞答答的样子。
还有的名字听着就怪,叫“住家野鸡”,她们从不外出拉客。20世纪女性的装束有了很大变化,野鸡于是开始学样,脚登皮鞋,戴着金丝边眼镜,修着短发,打扮成女学生的模样。[193]然而抛头露面乃是野鸡的整体特征;与其他等级的专职妓女相比,野鸡主要是在马路上游荡。从年龄看,野鸡和下等娼妓总是被程式化地描述为两极,要么十分年轻,“未成年”,要么就是年纪大了,“迟暮佳人”,“营养窳劣”。所谓“年纪大”通常是指20岁到30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高等妓女不多,但野鸡的人数却很多。从支离破碎的史料中可看出,随着下等妓女队伍的扩大,妓女的平均年龄也在往上走。
虽然野鸡的活动范围是马路街道,她们却并未脱离妓院这个制度。雉妓堂子远不如长三幺二妓院那样讲究社交礼仪,不过打茶围的嫖客象征性地付点钱,也会上两盘点心(装干湿),他便可以坐着与妓女打趣说笑。但这只是小插曲,有指南书写道,“不等你坐到一刻钟,她就要求你住夜,你如不允她就要行逐客令,实在没有味道”。所有有关娼妓的史料都将野鸡写成受老鸨虐待之典型。尽管她们荡马路,站弄堂,并不关在堂子内,而且从整体上说,年纪也长于高等妓女,但这些并没有使得她们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更多的自主权。她们站马路时,娘姨或老鸨就在一旁监视,拉到客人就领回堂子。
欧内斯特·豪泽在1940年出版的《上海:待售之城》中回忆了战前的情形:入夜,电影院散场出来,便可看见穿着蹩脚衣服的年轻中国姑娘同年长的阿妈手挽手的,一对对沿着南京路上闲荡。这些姑娘看上去很不开心,可想而知,若不是因为那些讨厌的阿妈,本来她们中间会有人想方设法回到乡下去的。1923年一个外国人的改革组织做的调查报告中写得更明白:不论天冷天热,不论下雨、霜冻还是下雪,只要一到晚上就得扎堆站着招呼男人,路人稍有反应便一拥而上,非哄着他答应了不可。拉不到客人,姑娘就要挨打了。
此类评述不限于主张改革的西洋人。一部指南书写道,迫于老鸨的压力,“在深夜三四点钟尚站在马路上的野鸡,她们不教人去‘住夜’,往往向路人哀告说:‘对勿住帮帮倪格忙罢!’”在改革者和社会学者的笔下,更能说明野鸡的低下境遇的,是她们与客人性交的频繁程度。1948年对500名各阶层妓女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女人平均每个月性活动10次至30次,有的甚至说有60次。改革者的文章中还列举过更高的数字,说有的老鸨逼着雉妓一夜接客4人至20人不等。改革者还将低等妓女视为性病的主要来源,因为同其他人群相比,妓女传播性病更广泛也更迅速
此外,和其他类型的妓女相比,雉妓至少还有一个方面遭遇更为悲惨:她们平时不呆在妓院里,而市政法令是禁止街头拉客的,因此她们也就时常与执法的警察发生冲突摩擦。有的指南书给上海游客出主意说,摆脱纠缠不休的雉妓的惟一办法就是把她拉到大街上去,因为她怕巡捕干预,于是乎也就松了劲。
到了20世纪30年代,几乎所有关于雉妓的文字(不论何种文类)一概唱起了可怜苦命的调子。一位指南作者写道,野鸡拉客若不够放肆,便要讨鸨母的打骂,“但是一放肆,巡捕的哭丧棒那是毫不留情的赏她几下”。拉来了嫖客固然躲过了毒打,但是觉也睡不成了,因为这些男人会“缠扰一夜”,直到他们的“性欲发泄到无可再发的时候”。用这样的眼光来看问题,野鸡放肆拉客的做法也就不怎么具有威胁性了,1935年一位指南作者已操起了改革者的表述:野鸡“这副凶如虎狼的状态,实在可恨可怜,因为她们受了环境的支配,生活的逼迫”
花烟间和钉棚
最低等级的要数在“花烟间”和“钉棚”卖身的娼妓了。花烟间即客人边吸鸦片烟边嫖妓(“花”)的地方。与高等妓院一样,开始它们也在老城区内(小东门一带),后来迁到了租界,散落在各处。此类堂子淘汰得最迟的是打狗桥附近的三五家。1893年一部回忆录的作者将雉妓堂子和花烟间进行了比较,说前者要花三四元,破衣烂衫的还拦住,花烟间则贩夫走卒都让进,抽烟玩女人两不误,全算上也就一百钿。
指南书一般不描写高等妓院的常客,也许因为这些书好像就是直接为经常光顾那里的人而写的。对比之下,作者们写到雉妓堂子和花烟间一类的低贱场所,便往往露出鄙夷不屑的样子,不遗余力地将自己同那里的狎客分开。书中描写的花烟间又小又脏,没什么家具,被子臭烘烘的。花烟间同周围房舍的区别在于靠在门口的一张梯子,那是它的“特别标帜”。“花儿”们在门口有坐有立,唱着“十杯酒”之类的淫调,看见有人走过,便叫住他,使个眼色,然后一拥上前,将那人像“俘虏般”擒上楼去。
到花烟间去嫖,俗称“跳老虫”;何以叫做跳老虫,解释也是形形色色。一部指南说“跳”指的是女人见有人过来便从梯子上一跳而下的习惯。另一书则定义得更加直白:这也是一种象形名词,老虫当然是象征某种器官,此虫无长劲,一跳即完,“跳老虫”者言其特别快也。白天的买卖俗称“关房间”,1910年以后关房间的价格是两三角,可“住夜厢”即夜度则要二元。有的资料说,1933年禁烟后,花烟间就销声匿迹了,另一些则认为花烟间的名称照常使用,皮肉生意照做,只是不再开灯点烟了。
钉棚散落在城北的闸北、虹口一带,是极其简陋的堂子,嫖客都是些“头脑简单经济力弱的劳工们”。价格也贱,一炮式的一角,夜度也就一元。这种场所的性交易被赤裸裸地称作“打钉”,顾客全然不必如在高等妓院那样去做花头或懂得开条斧等等的规矩。
创业项目群,学习操作 18个小项目,添加 微信:923199819 备注:小项目!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odoho.com/9889.html